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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教育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7-03 04:13:5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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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教育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财政部 教育部等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财政部 教育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农改[2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农业厅(委员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局、教育局、农业局,农业部农垦局、国家林业局计资司:

2007年12月全国启动农村“普九”化债试点工作以来,各地及有关部门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化债工作。到2009年底,内蒙古等首批14个试点省(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完成了中央提出的化债目标任务。为全面考核化债任务完成情况、客观评估化债工作成效,2009年4月和2010年5月,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委托财政部组织有关省、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上述15个省(自治区)的化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从考核验收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化债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化债目标任务,但一些地方也存在化债政策落实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认真整改。为切实做好整改和下一步的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

严格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是做好债务偿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从考核验收情况看,凡是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做得扎实的地方,化债工作就推进顺利,就很少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而发现较多问题的地方,大都与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不扎实有关,其原因主要是没有贯彻落实中央化债政策中关于严格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的要求,没有按规定程序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有的地方边清理边化解,结果欲速不达;有的地方只进行了县级审计,没有开展省级抽查,造成债务“虚胖”;有的地方债务公示不到位,债务锁定没有落实到债权人,造成偿债困难或违规违纪问题。为此,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债务审计政策,严格审计程序,狠抓审计锁定工作。一是必须遵循先审计锁定再偿还债务的化债工作程序;二是县级审计要覆盖所有农村中小学校、乡镇、村级组织和国有农(林)场等单位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必须把所有债务锁定落实到每一个债权人;三是各地要在县级审计的基础上,组织省级范围内的交叉审计,省级抽查审计的债权人数或债务额不得低于本地总数的40%。

二、认真履行筹资偿债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实行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相应地,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也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大多数地方都做到了。但在考核验收中也发现个别地方没有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出现了中央补助增加了而省级筹资减少了、省级补助增加了而县级筹资减少等筹资工作的“上进下退”问题;个别省份对县级筹资和偿债工作支持不力,监管不严,出现了县级偿债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现象。为此,要重申,各地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认真执行批复的化债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筹资责任,足额安排应由本级政府和本部门承担的偿债资金,不得“上进下退”,随意减少本级筹资额度、缩减偿债规模。

三、妥善处理和使用化债特设专户结余资金

从考核验收情况看,一些地方在完成偿债任务后县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化债特设专户中还余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对这些资金,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按规定用途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现提出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对垫付资金的处理。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由本级财政通过垫付资金完成化债任务的地方,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经省级财政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审核同意,可按核定后金额从特设专户中将资金转到相应账户。省级审核同意文件应抄送财政部(国库司)和工作小组(办公室)。二是对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大于本地偿债额度而出现结余资金的处理。地方不得将该项结余资金从化债特设专户中转出用于化债以外的其他用途,而应继续用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等。三是对审计锁定债务后,在偿债过程中因核减债务出现结余资金,以及因市县违反化债政策而扣减的资金, 由省级财政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定重新分配,用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等。

四、妥善使用协商减债方式

协商减债是地方在化债工作中创造的一种化债方式,有利于减轻政府的偿债支出,也有利于鼓励债权人继续支持关心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但在工作中对这一方式要妥善使用,规范操作,以避免出现不良后果和消极影响。为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制定协商减债的统一办法,以便各市县规范操作。各地在使用协商减债方式时,要坚持平等协商和债权人自愿的原则;要有合法、完备的手续,要有债权人自愿减债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解除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必要时,可对自愿协商减债的债权人给予适当的荣誉奖励。严禁强迫或威胁要求债权人减债。

五、做好偿债资金支付管理和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偿债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是偿还债务的核心环节,直接决定化债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及其成效。各地要继续完善相关支付制度和办法,严格遵守支付审核程序,认真执行债权人申请和偿债资金支付审核制度,健全相关资金支付手续,确保不留隐患。债权人领取偿债资金时,要签字确认解除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委托别人代领偿债资金的,代领人要出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债权人发生变动时,有关方面和发生债权变动的当事人要出具有关证明。对因债权人外出、死亡或其他特殊原因联系不上债权人而无法偿还的情况,要努力与债权人直系亲属联系,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告,保留一定的支付期限。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统一制定。另外,对一些地方建校用地租赁费由于缺乏资金来源而形成的债务,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协调教育、农业等有关部门统一研究解决。

六、做好化债后的相关账务处理和资产管理工作

账务处理是化债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考核各地化债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各地一定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做实做细。支付偿债资金或进行协商减债时,化债主管部门要将债权人手中的原始债权凭据收回,进行销号,并及时通知有关债务单位。债务单位要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债务销账处理,不得继续保留负债账务,并做到账实一致。化债任务完成后,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将化债资料装订成册,分类归档,妥善保管,并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时保存,以备核查。

20世纪80、90年代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以来,各地不断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学校资产,这是一笔宝贵的财产。近年来,由于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农村生源减少,导致部分学校资产闲置。债务偿还以后,一方面要做好账务处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及教育、农业部门和村级组织要切实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减少资产闲置,避免学校倒塌损毁和资产流失。要在妥善处理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把闲置校舍与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农村成人文化继续教育、村支部活动室和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盘活闲置校产,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七、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以来,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大量增加,经费管理制度框架不断完善。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预算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等原因,一些地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从考核验收情况看,一些地区农村中小学财会基础工作依然比较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变动频繁,未经专业培训,无证上岗、教师兼职做财会工作的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化债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此,要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预算和财务管理,夯实学校财会基础工作,加强农村中小学校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按规定配齐财会人员,加强财务专业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八、严格防控农村中小学校新债

近年来,各地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旧债的同时,也积极探索防控新债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从考核验收情况看,一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新债仍时有发生,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各地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防控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要科学制定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基本建设要与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要严格控制出台各种新的教育达标、升级、评优和超规模建设的文件;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要实行农村中小学校新债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通过向村级组织和农民借债搞学校建设的行为。要加强农村中小学预算和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已发生的农村义务教育新债的管理,建立台账。

九、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确保偿债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各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教育、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常规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及继续盲目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行为,要追回补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北大青鸟商标风险分析

王瑜


  中广网北京1月12日消息:青鸟健身的5家直营店突然宣布暂停营业,数千名听到消息的会员上门讨要会费,却都吃了闭门羹。听到这个消息我第一反应是“北大青鸟”怎么啦?老婆说暂停营业的是“青鸟健身”而不是“北大青鸟”,上网检索,“青鸟健身”成立于2001年1月20日,叫“北大青鸟”的公司不少,其中北大青鸟教育有限公司应该公众熟知的“北大青鸟”其成立日期是2002年9月3日,注册资本5800万美元,比“青鸟健身”的注册资本要大近百倍。“北大青鸟”主营业务是培训,在培训市场上全国都享有盛誉,而“青鸟健身”在北京陆续注册了7家分店,在北京的健身服务领域名气也很大。这两只“青鸟”从工商注册资料上来分析,看不出两者有什么联系。此鸟非彼鸟,“青鸟健身”与“北大青鸟”无关,因此当“青鸟健身”遭会员上门讨要会费时,“北大青鸟”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但是“北大青鸟”真的能在这次事件中独善其身?我无端将这两只“青鸟”联想到了一起,其他人就不会产生相关的联想吗?多年前南京的“冠生园”用陈年老馅做月饼被曝光后上海的“冠生园”月饼也发生了滞销。为什么人们会将两家没有关系的企业联想到一起?问题出在字号上,因为字号相同,不管是南京的还是上海的,普通消费者认为“冠生园”是一家,字号中都有“青鸟”,普遍公众也很容易认为“青鸟健身”和“北大青鸟”有一定的联系。由于同一个字号可以在各地工商局分别获得注册,因此企业的字号相同在所难免。另外,字号是分行业注册的,因此在北京有“青鸟健身”还可以有“青鸟培训”,相同的字号注册在不同的行业的现象很普遍。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商标来进行区分,因为商标具有全国的唯一性,也就是在同一个行业中全国不会有相同的商标获得注册。
  “北大青鸟”和“青鸟健身”按其主营业务如果要注册商标都是注册在第41类。第41类包括: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北大青鸟”在第41类注册了6个商标有5个已经无效,“青鸟健身”在第41类注册了3个商标,3个商标的主体都是图形,这两家企业注册的商标都没有“青鸟”文字出现。企业一般都将公司商号注册为商标,为什么两家“青鸟”都不将其商号进行商标注册呢?原来早在2002年6月上海青鸟教育培训中就在第41类注册了“青鸟教育”商标(图1),因而无论是“北大青鸟”还是“青鸟健身”要在第41类注册含有“青鸟”字样的商标因为构成相似都不能获得注册。商标和商号虽然是两个法律概念,但是同属于商标集合体,因而企业从“品牌经营”的角度需要将商标、商号综合进行考虑。当公司的商号已经被他人注册为商标时,企业需要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北大青鸟”是怎么做的呢?我们无从知晓,我们将“北大青鸟”的LOGO(图2)和注册商标“青鸟教育”进行对比,两者商标文字中核心字眼都是“青鸟”,其图形中都有一只飞鸟的形象,令人惊奇的是两只鸟都是起飞状态,相似度极高,这对“北大青鸟”来说是个极其危险的隐患,上海的青鸟如果起诉“北大青鸟”商标侵权,那么“北大青鸟”的鸟可能被迫要飞离了。


图1 图2

李商隐的诗很是感人:“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青鸟”这只为西王母传递音讯的神鸟,北大青鸟公司是否能真正得到还未可知,所以“青鸟健身”的停业并非与“北大青鸟”无关,“北大青鸟”必须紧醒,造成停业的情况很多,商标问题不容小觑,一旦发生争议“北大青鸟”这块“金字招牌”可能被断送。
作者:王律师
电话:51662214,电邮:51662214@sohu.com

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单位借款申请和支付通知授权系统”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单位借款申请和支付通知授权系统”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1998年9月17日,国家开发银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单位借款申请和付款通知授权系统”(以下简称“授权系统”)的管理,保证授权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开发银行“授权系统”主要用于借款单位远程传送借款申请和付款通知,并对有关业务数据进行校验,确定借款申请和付款通知授权是否有效。
第三条 授权系统客户端的设备主要由“HCC2000电脑授权电话”和加押的“财务主管IC卡”及“业务经办IC卡”组成;开发银行后台的设备主要由“IC卡参数编制器”、“前置解押机”、“专用微机”及“加押IC卡”组成。
第四条 “IC卡参数编制器”、“解押前置机”和“硬件解押盒”是供国家开发银行营业部使用的一种银行专用机具。“HCC2000电脑授权电话”是供借款单位业务经办部门使用的一种数据录入和通讯机具,应配合“财务主管IC卡”和“业务经办IC卡”一起使用。
第五条 “HCC2000电脑授权电话”、“财务主管IC卡”和“业务经办IC卡”及操作说明书由国家开发银行营业部配售给有关借款单位。
第六条 借款单位撤销在国家开发银行营业部的开户,应同时上缴配发的“财务主管IC卡”和“业务经办IC卡”及操作说明书。

第二章 “授权系统”操作人员的配备的管理
第七条 国家开发银行营业部配置专人根据借款单位的增删负责“授权系统”中“IC卡参数”的编制和销毁;同时,配备可靠的业务经办人员负责“授权系统”的操作、管理和保管。
第八条 凡经国家开发银行批准使用“HCC2000电脑授权电话”(含IC卡)的借款单位应指定可靠的业务经办人员负责“授权系统”的操作、管理和保管。经办人员应分为“财务主管”和“业务经办”二级,分别持有“财务主管IC卡”和“业务经办IC卡”。“业务经办”人员负责正确录入有关业务数据,并通过“业务经办IC卡”对数据加押(密押)。“财务主管”人员审核“业务经办”人员录入的数据审核无误后,通过“财务主管IC卡”对有关业务数据再次加密,然后通过“HCC2000电脑授权电话”传送到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在收到“交易成功”的回应后,完成一次借款申请授权或付款通知授权。
第九条 “财务主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其工作调动时,应按有关保密规定严格办理其掌握的IC卡移交手续。

第三章 “授权系统”专用机具操作说明书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 “授权系统”中的“IC卡参数编制器”、“解押前置机”、“硬件解押盒”、“财务主管IC卡”和“业务经办IC卡”及操作说明书,必须建立严格的领用登记手续,妥善放置安全地点,不得随意存放。
第十一条 银行专用机具出现故障时,由国家开发银行营业部委托的维修中心维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拆卸、维修。
第十二条 银行专用机具丢失时,应立即通知国家开发银行营业部,并登记有关情况,泄露情况严重者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财会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协议书
甲方:项目单位
乙方:国家开发银行
为保证借款单位借款申请和支付通知授权成功,保障银企双方资金安全,开通了“借款单位借款申请和支付通知授权系统”(以下简称“授权系统”),为保证该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授权系统”为甲方使用的“HCC2000电脑授权电话”及配套的“财务主管IC卡”和“业务经办IC卡”,属银行专用设备。乙方指定专用设备生产单位负责设备的生产、维修和使用辅导工作,非人为故障的专用设备(含IC卡)保修2年,保修期满,发生故障时,对需换零件收取成本费。
二、乙方负责统一向“HCC2000电脑授权电话”生产单位下达生产计划,专用设备包括:
HCC2000电脑授权电话 1台(人民币3000元)
加押IC卡 2块(人民币600元)
总价 人民币3600元/套
由甲方直接与生产单位据实进行财务结算。
三、甲方购买“授权系统”中“HCC2000电脑授权电话”后,由乙方配发“财务主管IC卡”和“业务经办IC卡”。初次启用时,将这两片IC卡插入“HCC2000电脑授权电话”的IC卡读写器内,输入系统设定的8位启用口令,开启机器后操作人员设定自定的8位个人口令进入正常使用状态,对此个人口令,甲方有保密义务,因泄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财务主管IC卡”和“业务经办IC卡”是计算“授权系统”中的业务数据和单位身份数据授权码的工具,甲方应交给可靠的业务经办人员使用,并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乙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更换,在未更换之前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停止使用“授权系统”时,应及时向乙方上交配发的IC卡,因未及时上缴IC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建立严格的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并固定专人操作,操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由于甲方控制不严或内部联合做案等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经系统传输的数据,经乙方核押后,数据正确、格式完整的,据此发放贷款并办理结算。
八、如需补充和更改本协议的内容,应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书面协议。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